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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常韧、柯汉民不再担任最高检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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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月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徐显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张常韧、柯汉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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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常韧(左)、柯汉民(右)

据最高检官网简历显示,张常韧、柯汉民此前均担任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出生于1953年12月生的张常韧是黑龙江省宾县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二级大检察官。

张常韧曾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副处长,中组部地方干部局一处副处长、四处处长、副局长,中组部党政外事干部局局长、干部三局局长。2002年12月,张常韧任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09年6月任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柯汉民出生于1955年10月生,湖北省大冶市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二级大检察官。

柯汉民历任最高检研究室政策法律研究处副处长、助理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业务处处长、检察员、副厅长,法纪检察厅副厅长,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检察长、党组书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2009年6月,柯汉民获任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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