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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平昌县人大、政协两名领导均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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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5日从四川省巴中市检察机关获悉,近日,平昌县两名干部因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经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平昌县原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苏鑫明以涉嫌受贿罪进行立案侦查。经查,苏鑫明曾经担任过平昌县建设局局长、人大财经委主任、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职务,在此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7年2月17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平昌县政协原党组书记、副主席苟于洋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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