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负责英达(Da Ying)在美涉嫌洗钱一案的美国司法部康涅狄格区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汤姆·卡森在接受法晚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英达(Da Ying)是美国绿卡持有者,拥有美国合法的永久性居民身份。但他不是美国公民,只是能够合法地居住在美国。

英达出席活动(图源:VCG)
卡森告诉记者,英达(Da Ying)此次的量刑指导范围是24到30个月监禁,但是法官可以不限于这一范围,可以判处其10年以内监禁。而至于最终将如何定罪以及进一步的细节,卡森表示无法进一步评论。
卡森提供了此次案件的指控书和认罪协议。指控书显示,2010年3月到2011年11月间,英达(Da Ying)多次从中国入境美国,携带了总计约63余万美元的资金。每次入境,英达身上都携带3万到7万美元的资金。而英达的认罪协议则显示,认罪可能导致他被美国驱逐出境以及未来被拒绝入境美国。
指控书还提到,英达和妻子在美国持有多个个人银行账号,包括美国银行、摩根大通、韦伯斯特银行和富国银行等美国国内金融机构的账户。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和美国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要求美国国内的金融机构,例如上述的美国银行,摩根大通等需要报告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这些交易同时提交给美国国内税务局和美国联邦执法部门。
据悉,英达在知晓进行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需要上报的情况下,进行了一系列低于1万美元的现金交易,也承认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上报要求。被告英达的存入银行的款项金额总计为46.44万美元。
根据认罪协议,在此案中,根据此次结构性拆分违法行为的涉案金额,基本罪行等级在18级,而基于被告英达在12个月的时间了进行了超过10万美元的违法行为,基本罪行等级增加到20级,最后基于被告认罪的事实,所以双方同意将最终的基本罪行等级判定在17等级。
而根据量刑指南,这一罪行等级将会被处于24个月到30个月的监禁,并被处于1万到9.5万美元的罚款。被告还需遵守一到三年内的监外看管条款。
此外,在认罪协议里还指出,如果此案最终判决是不超过30个月的监禁及3年的监外看管,并交纳应有的罚款和没收相关违法资金,英达将同意不会寻求上诉。
在认罪协议的附带性后果一项中还指出,被告明白如果他不是美国公民的话,认罪可能导致他被美国驱逐出境以及未来被拒绝入境美国。
据悉,英达系著名情景剧《我爱我家》导演,其旗下公司主要涉及教育、影视方面。英达名下企业多为家族成员及圈内好友参股,但也有企业中有保利集团下属企业参股。
1989年,英达与宋丹丹结婚,1990年,两个人的儿子英巴图出生。1997年离婚二人离婚,儿子巴图跟随母亲宋丹丹。1997年,英达与比自己小8岁的梁欢结婚,并生一儿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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