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摈弃那种媒体采访报道是找事添乱的不正确思想,能支持的要支持、能公开的坚决公开;新闻媒体也要尊重司法规律,准确、及时、全面、客观传播司法信息,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换为能理解、易接受的大众语言

张学群 资料图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也要增强奉法者的公信力,还要让法律铭刻在公民的内心,成为每个人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法治社会的形成、法律权威的树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院和媒体应形成法治合力。
当前,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更高,司法需求更加多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需要通力合作,共同承担起传播有效权威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的责任。
法院和媒体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本质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民之所呼、民之所盼,社会所需、社会所期,就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但鉴于职责不同,法院和媒体的工作各有侧重,在某些情况下,依法独立审判和新闻报道自由之间难免会出现冲突,这就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更要相互尊重对方所崇尚的职业价值、所秉持的职业规则。
就法院来说,我们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要尊重记者的采访报道活动,理解记者追寻事实真相的职业特点,摈弃那种采访报道是找事添乱的不正确思想,能支持的要支持、能公开的坚决公开,以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开明、开放的良好形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