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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从“维稳”到“维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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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汤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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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27日在北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统一处理机制,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从“维稳”到“维权”的转移。

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展情况,并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2013-2016)》(白皮书)。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包含“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相关表述。

白皮书介绍,2016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统一案件受理,统一救助范围,统一救助标准,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资金发放,实现“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

李少平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上述意见,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统一处理机制,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从“维稳”到“维权”的转移,从“因访救助”过渡到“因案救助”,推动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确保司法救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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