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夺走了仪征大仪镇万集村老郭夫妇正当壮年的儿子。而这之后,老两口又为打官司费心劳神。然而当官司赢了之后,判决书却又难以执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都与他们的前儿媳有关。

儿子车祸身亡,意外发现保单2013年3月,老郭的儿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当场身亡。这之后,儿媳妇王某改嫁,留下一个6岁的男孩由老两口抚养。2014年,老郭在整理儿子的遗物时,发现了两张寿险保单,他左思右想才想起来,儿子出事前一个月,他曾经让儿子拿43000元去银行存钱,结果被儿子买了保险。老郭据此通过邗江法院向保险公司索赔,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老郭夫妇、小孙子、王某45150元。

拿到这份判决书,老郭有点懵:王某已经改嫁,怎么会参与赔偿金的分配呢?而且,这份判决书并没有注明这笔钱该怎么分,这让他很为难。老郭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了,就应该处理好这件事。 需要再打官司记者联系上了办理此案的法官。对方表示,这份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而王某在丈夫去世时仍然是其合法配偶,依法享有继承权。至于法庭为什么不对赔款进行分配,这是因为牵扯到财产分割,还需要进行财产分析,但老郭始终不愿意走这个流程。目前,尽管赔偿金已经到了法院账户,但老郭不愿意再打官司,因此,该案仍无法执行。

老郭表示,他在这件事情已经花费太多的精力和财力,已经无力承担。老来丧子,还要一而再地打官司,老郭的心情可以理解,可是法律是严谨的,法院依法操作也没错。据办案法官讲,其实当事双方可以不再诉诸法庭,只要达成赔付分割的合法协议,就可以领取钱款。那么,这条路能走得通吗?
曾经的亲人形同陌路老郭夫妇说,他们之所以较真,都是为了小孙子。儿子出事后,肇事方赔了58万。2013年4月,他们和王某达成了协议,约定小孙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老两口所有,王某从赔偿款中分得12.8万。当年10月,双方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王某给小孙子5万元抚养费,此外,每年12月31日之前,去当地政府结算当年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

老郭说,之所以要和王某多次签订协议,是因为对方改嫁之后就再也没来看过自己的儿子,偶然在路上碰到也形同陌路。老两口表示,不仅如此,之前约定的一年结算一次教育费和医疗费,王某也没有做到。
随后,记者随后联系上了王某的代理人王先生,他表示,王某也想见孩子,但是老郭夫妻俩阻拦,而至于教育费和医疗费的纠纷,是因为之前的财产分割还没解决。王先生表示,王某还准备讨回小孩的抚养权,并将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孰是孰非,旁观者不能妄加判断。但可以肯定,这当中最容易受伤的还是孩子。那么,这起纠纷还能有化解的余地吗?对于孩子,双方又该尽到怎样的义务呢?
受伤的孩子老郭的小孙子今年10岁,和记者交流时一直低着头,声音也很小。小孙子告诉记者,爸爸去世后妈妈便没有再来看望过自己,上次他碰到妈妈在买菜,但双方都没有讲话。老郭说,这一系列的变故无疑给孩子带来了伤害,他们认为,作为孩子的母亲,王某要对孙子要承担一定的抚养义务。

对此律师表示,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和抚养的法定责任,这个责任并不因为几方有约定而改变。
据了解,这些年,关于离婚后财产分配的案件逐年增多,虽然在分配上,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着同等的份额,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照顾。对于这起遗产纠纷,律师建议,双方在处理时都应从孩子的角度来考虑,不仅仅在财产上,在心理上也应当给孩子更多的关心和保护,让孩子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下成长。
的确,孩子是无辜的,他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至亲长辈的关心和呵护。
双方还是应该放下成见,协商一个对孩子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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