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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宗委:全省不再办理和出具少数民族成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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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以《你是黎族人,也得证明是少数民族》为题报道了海南黎族小伙十年间填写四次《海南省少数民族民族成份证明表》、每开一次证明都是全家总动员的事件,引起了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领导的高度重视。近日,海南省民宗委下发通知,自2017年2月14日起,全省各市、县、自治县民宗委(局)不再办理和出具少数民族成份证明。今后,公民的民族成份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为准。

此次取消少数民族成份证明,是海南省民宗委为适应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面加强依法治国背景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海南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在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优化服务,极大程度减轻了群众负担。

今后,省民宗委将继续坚持精简便民原则,让群众少跑一趟腿、少走一次路、少等一分钟,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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