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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伯”李建新案情:已经从区法院移送到县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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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李建新,1968年出生,网名“惠州区伯”,因实名举报原惠州市副市长黄锦辉而受到当地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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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经过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后,于2016年11月24日起诉于惠州市惠阳区法院,该法院于2017年1月19日发出通知书,告知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该案有惠东县法院管辖。随后将案件退回到惠阳区检察院,有检察院移送到惠东县检察院又审查起诉。

2017年2月23日下午,蔺其磊律师和文东海律师在惠东县看守所会见了李建新,他身体状况和心情都比在惠阳区看守所好多了。他是2017年1月25日被转到了惠东县看守所。惠东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已经会见过他。

律师和李建新就起诉书认定的事实逐项进行了商讨,李建新对事实全部予以驳斥辩解。

次日两位辩护律师到惠东县检察院和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的意见讲述,并递交了“关于对李建新案件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检察官表示将充分考虑辩护人的意见。

请大家继续关注惠阳区伯李建新所涉的荒唐的“敲诈勒索罪”和错误明显的“非法占用耕地罪”,让法律能够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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