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浙江省台州温岭法院对涉案金额高达3.8亿的该市最大网络赌球案的1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至3万元不等。

宣判现场
2013年年初以来,赵某从他人处获得了一家名叫皇冠的赌博网站的“登二”账号(即二级账号)担任代理,并发展了多人为下家,接受投注,抽头渔利。
期间,赵某的赌球生意越做越大,下家也越来越多。妻子帮他记账及进行银行转账,两个堂侄也来管理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等。
至2015年11月,赵某涉案赌资达人民币1亿元,从上家获取抽头返利2%-2.3%不等。
周某和周某某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也是赵某的下级代理。
2013年2月以来,哥哥周某从赵某处获得皇冠赌博网站的三级代理账号,发展下家,接受投注,抽头渔利。
弟弟周某某自2014年9月开始协助哥哥与上下家间进行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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