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云南旅游的事,先讲一个美国一则小故事。
美国东北部,2017年10日至12日下了一场暴风雪。
2月14日,波士顿76岁的老太太洛林•沃尔什就收到了一张200美元。原因是她没有及时铲掉自家门前的雪。波士顿是马萨诸塞州首府。这个州通过了一项地方性法律,市民家门口的街道的雪必须及时铲除,不然,就可被罚款50到1500美元。洛林老大妈没有因为年龄大幸免。有人为此表示不满,为洛林老大妈鸣不平。但反对无效,法律就是法律。波士顿市长马丁•沃尔什表示罚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铲雪,原本是一种社会公德的问题。但有人自觉,有人不那么自觉,怎么办呢?用法律对付。美国就是这么干的。若公众都认为此法为恶法,那他们可以发起废法运动。
现在再说云南旅游的事。云南旅游从丽江到西霜版纳等旅游热点,如今状况不断。最近闹得最是沸沸扬扬的,是一年轻、原本长相姣好的女游客在丽江一烧烤店就餐时被12名男子暴打,并被酒瓶玻璃划伤致导致毁容。那些打她凶歹徒还一边打她,一边录像。起因据称是她说了一些云南的坏话,又说因她的某些行为让人看不惯。反正就是她被打了,破相了。事后,她报案,但事情的处理却颇费周折。直到她在社交媒体上曝光此事,事情的处理才有一些进展。
没过多久的2017年2月4日,一赵姓游客又遇辱骂与殴打。起因是一家8人到云南丽江古城一家饭店吃饭,因催着上菜被辱骂,双方发生争执,饭店人员就冲过来“教训”他了。这一次,丽江古城警方倒算迅速,对打人者文某等5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但赔偿一事,新闻报道没有交待。
云南旅游从半道勒索收人头费、导游强迫购物到打旅客街事件,层出不穷。老航看过多个版本的视频,其中有些是导游威胁旅客的全过程。导游在旅游车威胁游客必须到指定地点购物,实名登记。否则,她在车上是导游,下车之后就不知是什么人了。半道勒索旅客的视频是这样的:车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野外,刚好与城市要有两三个小时以上的脚程。车到那里突然停车,几个人上车收人头费,一两百元、两三百元不等。也不算特别多。但不交,游客立即被赶下车。坐不起车那就不要坐。游客找到警员模样的人报案,反遭一顿臭骂,说他们就是只想到云南来讨便宜。没钱,来云南游什么游?
云南旅游出的事实在太多了。
2017年春节前,云南省副省长陈舜以普通游客的身份参团旅游。结果到了一家旅游购物商店,被迫接受“一对一”服务。所谓“一对一”就是人盯人,游客购物达不到一定金额,甭想走出店门。团员无论老少,都必须购买。陈舜副省长对自己的亲自体验,感到非常震惊。
云南旅游的问题,被媒体曝光至少有十几年了,不断有这样那样的坑游客事件。而那种旅游乱相,又与一些政府官员有些关系。但像丽江,负责旅游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即旅游局)原主任和耀新、副主任马丽媛(女)、副局长杨峻宏等在2016年八九月间被一锅端处理后,却还是恶性事件频频。这说明,一直以来的政府整治、反腐、教育引导、行政处罚等方法,仍不能解决问题。
所以,这就让让美国波士顿76岁的老太太洛林•沃尔什未铲门前雪被罚款的故事带来启示了。要治理好云南旅游的乱相,必须走法治路线。方法很简单,并且也可能快速见效。一是针对种种不当行为,制定明确的处罚标准,处罚要罚得让违法者心痛,甚至倾家荡产,变成地方法律。二是政府与警方快速反应,严格执法,不然,追究官员与警员的责任。三是要有快速审理程序,让受害旅客得到高额赔偿。尤其是第三条,要更坚决地执行。比如游客被强迫所谓“一对一”服务,他们就可以凭票、物品、照片、录相、录音等证据,向导游、旅游公司、商店退货索赔。至于那种打人甚至至人毁容的,应当触犯刑事罪了,更要依法处理。只要云南方面不护短,下决心解决问题,老航相信用不了多久,不用费多少口舌,云南旅游面貌必定焕然一新。但是,如果停留在思想教育、运动式整治、打击“零团费”专项行动之类的形式主义上,那几乎可以肯定几年过去之后,还是老样子。
人治还是法治,不过是简单的选择题。但要让习惯了人治的官员转变观念,痛下决心,却特别特别的难。云南旅游如此,云南社会的其他方面的治理也如此。全国,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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