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长李大维6日表示,台湾作为日本“日本台湾交流协会”对口的亚东关系协会,拟改名为“台湾日本关系协会”,目前正呈报行政院。
“日本交流协会”日前改名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中华民国外交部长李大维今天表示,台湾作为对口的亚东关系协会,拟改名为“台湾日本关系协会”,目前正呈报行政院核定中。

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2017年1月1日起,变更名称为“公益财团法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
1972年9月29日,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与中华民国断交,同年12月1日设立“交流协会”以维持台日经贸、技术、文化等的民间交流关系。起初,日方希望名称是“日台交流协会”,但中华民国方面主张取名为“日华交流协会”,双方未能妥协,最后只称“交流协会”。
交流协会的性质原本是“财团法人”,但2012年4月1日起改为“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功能类似于美国的美国在台协会,被视为准外交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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