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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不满自己被拍成电影 或有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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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据报道,导演鲁宗岳计划将李宗瑞迷奸案搬上大银幕,电影名称就叫做《李宗瑞》,4月在台湾开拍。3月7日才被再判39年2月的李宗瑞被告知此事,表示觉得很过分,可能会有法律行动。鲁宗岳听闻后表示:“他提出这个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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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因性侵案被捕(图源:VCG)

李宗瑞透过律师表示目前不清楚导演是炒新闻还是真筹备,但若参杂其他案件或加入杜撰故事,并使用“李宗瑞”当片名,造成曲解事实或毁损声誉,可能会采取法律行动。

电影宣传Leon表示:“导演回应说,他提出这个是对的。首先,扭曲事实是肯定不会有的,我们也已经咨询过律师,曝露案情更是不可能有,因为这件案件已经判决了,李宗瑞还有什么案情是外界不知道的吗?”

被问到对方可能会有法律行动,Leon也说:“这方面是律师们考虑的事情,当然是由律师之间来解决,导演只负责拍电影、讲艺术,如真人真事题材的电影被拍成纪录片或是纪实性电影,更多的电影是高于现实的。”

李宗瑞,有伤害前科,是元大证券董事李岳苍之子,常出入台湾各大夜店,并与多名名模传过绯闻,但交往都不超过半年。2012年,因下药迷奸多名女性而被警方拘捕。

2016年3月7日台“高等法院”一审认定共8罪,判他合计39年2月徒刑,还可上诉。未来若遭“最高法院”上诉驳回,李恐遭判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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