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8日下午15时,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他表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张德江称,根据“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神,委员长会议依法提出相关议案,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7年3月8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德江作报告(图源:新华社)
他指出,决定明确在试点地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大产生,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此外,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行政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保证改革试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张德江还表示,今年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