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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重大项目须同级人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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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一些重大项目的审批以来,各地仅地铁建设项目就取消100多个,其中有些项目明显未经过充分论证,或者存在不确定性和巨大风险。”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认为,有的地方政府盲目上大项目,债台高筑,长期入不敷出,危及民生。还有一些项目因在环保、资金、民生等方面留有隐患,一旦引发群体事件便不得不匆匆中止。重大项目投资动辄数以亿元计,在立项、招标和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漏洞,给腐败犯罪以可乘之机。

为此葛剑雄提议,凡属重大项目必须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并应定期向人代会报告进展,完成后应由人代会组织验收。

“经人代会批准的重大项目,从立项之日起,就应由监察和审计部门派专人或专组实行监察审计,直至项目完成。”他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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