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判处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监禁20个月,现正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据悉曾荫权9日透过律师正式向法庭提交上诉申请。

曾荫权被判服刑20个月(图源:AFP/VCG)
曾荫权(72岁)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多个媒体均引述消息,指曾荫权3月9日已透过律师向法庭正式提交上诉通知书,申请要求推翻定罪,指原审法官犯了法律上错误。
曾荫权2月被裁定,涉及东海花园豪装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成立,令他成为历年来被定罪的卸任最高级港府官员,另一项涉及何周礼授勋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不成立。另外,曾荫权还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因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而需排期重审。法庭定于13日就该控罪进行聆讯前审核,预计需时30分钟,由陈庆伟法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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