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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共研究处理了92件公民提出的备案审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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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10时45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针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关于“全国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过去一年备案审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提问,许安标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对“一府两院”报送的30多件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同时也对公民提出的认为违宪违法的审查建议进行处理,“过去一年总共研究处理了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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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澎湃新闻记者 赵昀 图

2015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居民潘洪斌骑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扣留。潘洪斌认为,该条例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之外,增设了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籍的行政强制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潘洪斌于2016年4月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建议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查,请求撤销该条例中违反行政强制法设立的行政强制措施。

虽然此事只是缘起于一辆电动自行车,但涉及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审查建议,就《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监督纠正。

在3月9日上午的记者会上,澎湃新闻记者以上述案例为背景,提出备案审查制度的事实情况以及过去一年备案审查工作进展情况的相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对这一问题作出解答,并表示备案审查制度是我们国家一项宪法性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方式。

许安标表示,上述报道他也看了,并且“不止看了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一直依法、有效地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实践中通常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发现存在违宪违法问题的,通过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

许安标强调,近年来,备案审查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去年一年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进展主要表现在法规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以及备案审查队伍建设4个方面,2016年对“一府两院”报送的30多件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重点地对地方性法规开展主动审查;同时,也对公民提出的认为违宪违法的审查建议进行处理,“过去一年总共研究处理了92件,发现了与法律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监督纠正”。

“从2004年备案审查专门机构成立以来,通过沟通协商、督促制定机关纠正的法规、司法解释累计有上百件,所以这个制度是发挥了实实在在功效的。”许安标表示,全国人大目前正在大力开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平台已经完成测试,将于今年上半年实现全部地方性法规电子报备,备案审查工作将可以在该平台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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