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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水利厅长建议设南水北调沿线生态补偿机制:河南约需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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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水利厅厅长李柳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立南水北调总干渠沿线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李柳身估算,南水北调总干渠河南段的生态补偿资金约需122亿元(一级水源地保护区58亿元、二级水源地保护区64亿元)。

李柳身在《建议》中提到,2010年7月,为配合南水北调工程,防范污染风险,保证总干渠的水质质量,河南省总长为731公里的总干渠两侧分别划定了一级和二级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任何与中线总干渠水工程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重的建设项目。

而经调查,

河南省段的总干渠涉及了8个省辖市,还穿越了焦作市中心城区。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目前仍有规划前达标排放、划定水源保护区之后需要提高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247家,畜禽养殖户8444家(其中规模化养殖企业1987家),总固定资产达269.69亿元。

“由于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将已有正常生产的达标排放企业划入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内,提出了新的更加严格的环保排放标准。如不关闭或转产,将对南水北调总干渠的水质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果关停,则缺乏资金和补偿政策。”李柳身在《建议》中分析道。

在李柳身看来,现阶段河南省由于财力限制,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区内企业的污染问题。为了保证保护区内水源的绝对安全,他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总干渠保护区内已有企业的退出补偿政策。

补偿资金方面,李柳身进行了估算:将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全部搬迁,并给予资金补偿,约需补偿资金58亿元;对于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建议由国家投资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排放标准,对污水、固废、废气、粉尘排放进行深度治理,约需资金64亿元(按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固定资产212.15亿元的30%计算)。

“(河南省)在保护总干渠水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沿渠城市及乡、村经济的发展,丧失了许多发展机遇,加大了发展成本。”因此,李柳身还建言,在退出补偿政策外,国家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对总干渠沿线水源保护区的专项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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