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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谈网络自媒体发展:应严惩传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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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段祺华委员表示,依法限制自媒体的内容界限,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应该有一样的监管标准。

他表示,随着网络自媒体的发展,各种言论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轻松传播。想必很多人对这些“网络谣言”并不陌生:名人的虚假报道,八卦新闻;各种国家政策的虚假发布和评论;对某一事件虚假宣传,特别是涉及“虚假慈善”“违法执法”等;个别网络大V,利用影响力,肆意编造事实、扭曲真相。

对于网络上的违法现象,虽然我国有相关处罚规定,但其一般适用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我们需要制定更严厉更细致的法律法规,只要是谣言、侵犯公民隐私的,一经发现,就删除其文章、封号,并处以罚款。其次,依法限制自媒体的内容界限,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应该有一样的监管标准,如涉及公民隐私、封建迷信等内容,应该严格禁止。同时,落实平台企业监管责任尤为重要。微博、微信等平台企业,其分享着流量和广告等带来的收益,应该停止发“谣言财”“抄袭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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