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南京市规划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为防止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变相建成公寓类建筑,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
酒店式公寓是一种自住、投资两相宜的小户型住宅。从近期的几组数据发现,总价低、不限购的酒店式公寓这半年来成了投资客眼中“新欢”。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南京市场上的一些酒店式公寓不少就是“商改住”。


当天发布的通知提出,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其中办公、工业、科技研发等建筑如确需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套间,其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此类套间面积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20%,且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利用层高进行潜伏设计。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其室内建筑功能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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