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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明:就香港英籍法官问题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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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

鉴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经回归中国近20年了,中国主权应当而且必须在香港特区完整体现或授权体现,因此特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法院一切公职非中国香港籍公民均不得担任;

二香港特区法院非中国香港籍法官依法体面辞退。

此致

北京市民高洪明

身份证1101011950****5019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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