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开展的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发现一些罪犯判决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推动各政法机关共同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踪监督。已监督相关机关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对逃匿或下落不明的2005人督促采取追逃措施。”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他介绍了最高检的上述工作。
曹建明还说,为促进解决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难问题,最高检部署专项活动,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的涉及财产刑案件,对尚未执行和未执行完毕的监督执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72件、检察建议11897件,推动28588件财产刑案件得以执行,执行金额27.2亿元。
此外,曹建明说,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282件、再审检察建议285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25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505件。与最高法共同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共同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
曹建明表示,为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全国检察机关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2017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立案侦查涉及民事虚假诉讼的职务犯罪16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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