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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转型正义 台政府向国民党“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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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发言人施锦芳今(13)日表示,党产会将调查国家发展研究院土地是否为中国国民党不当取得的财产,预计5月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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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将在五月就“国发院土地案”召开听证会(多维记者:杜晋轩/摄)

国民党智库“国发院”的原地主后代叶颂仁去年10月赴党产会检举国民党1964年强占民地,强迫他父亲叶中川卖8300多坪私有土地以低于市价价格给国民党,他父亲不愿贱卖,土地就被抢走。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表示,叶家主张国民党当时不是法人、也不具有自耕农的身分,依照当时的《土地法》国民党不得买卖土地。施锦芳指出,若经听证会一旦确认国民党取得的叶家土地为不当党产,将依叶家移转给国民党的土地公告现值来计算。

根据台湾媒体报导,叶家过去控告国民党要求还地,叶家提出的说法是国发院土地原为家族农地,在1962年遭国民党政府“租用”强占,之后国民党逼迫叶家签下以每坪5元出售土地的买卖契约,“议定”价金是新台币19 万元9000 元,不过叶家拒领;在2005年马英九担任国民党主席期间,国民党以42.5亿元将包含叶家在内的“国发院”占地7.4公顷土地卖给元利建设。直至2011年,法院判叶家败诉三审定谳。

施锦芳指出,对于“国发院土地案”,司法三审定谳是针对叶家要求返还土地的部分,并没有涉及《不当党产条例》是否用显不相当或是基于被胁迫的价金移转,而也是未来要开听证会要来厘清的;施景芳强调,由于已判决定谳,要看是否有新证据,能证明这块土地是否为不当取,以将移请司法机关来重启调查,而这也将成为党产会首桩处理司法已判决确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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