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刘姓男子(32岁)去年3月间受杨姓女子邀请,到杨女住处饮酒,两人喝了不少酒后发生性关系,事后杨女控告刘乘她酒醉昏睡硬上、涉嫌妨害性自主。
检察官侦办时,刘姓男子供称,当天是杨女说心情不好,叫他买酒过去陪她,两人在酒后很自然发生关系,且杨女意识清楚,没有昏睡,也没拒绝,并非乘她酒醉性侵。
刘姓男子还提出事后两人Line的连络,杨女说“我对你一直有好感,只是还在犹豫要不要”、“我知道你做什么、你要一个上班累到不行又喝了酒的人反应什么”,以及“下次要奸别人时,麻烦技术好一点,睡衣裤都给人家穿反的回来”等。
杨女还表示“有感觉到那件事,但没说拒绝或反抗”,检察官因此认定两人是在酒醉意识均模糊下亲热,无法证明杨女已达酒醉不能或不知抗拒的程度,便对刘姓男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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