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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立法拟追究亵渎革命烈士民事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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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全国会议计划将批评或亵渎革命英雄或革命烈士的言行列入民事责任的民法改革草案。该草案计划从2020年实施。

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大会议,计划为追究批评亵渎革命英雄与革命烈士的言行的民事责任立法。

但该消息没有披露进一步细节,批评与亵渎革命英雄与革命烈士的定义和界限,以及量刑的标准亦没有提及。

一项民法修改意见明确要求,应当对任何有损于革命英雄以及革命烈士的名誉,肖像等破坏公共利益的言行将负民事责任。

有观察指出,此项民法修改意见的提出与近几年出现的对“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等中共革命烈士的质疑和丑化风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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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界看来,大陆对革命烈士名誉案的审判结果富含政治意味

2016年8月,历史刊物《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指责中国“狼牙山五壮士”的革命故事有假,终审被判向原告道歉。

2016年9月,邱少云名誉案一审宣判,微博红人孙杰(即网络大V“作业本”)和加多宝集团被判像原告邱少华(邱少云弟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47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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