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一台独大的无线电视,其前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早前被裁定串谋代理人收受利益,陈上诉至终审法院,获裁定上诉得值,撤销定罪,令困扰他七年的诉讼终于划上句号。在香港司法独立备受冲击之际,他意有所指地表示,各人均须尊重法庭裁决,因为独立的司法制度是香港赖以成功的重要基石,必须捍卫。

陈志云呼吁港人尊重并捍卫司法独立
陈志云任职无线业务总经理时,曾主持无线节目《志云饭局》,2009年除夕出席一个商场的倒数活动时,主持现场直播的同名节目,并透过另一被告丛培昆开设的广告制作公司收取11.2万港元(下同,折合约1.4万欧元),二人2010年被控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指控陈在未经雇主预先批准而收酬出席活动,违反「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有关」工作须预先申请的规定。二人原审时被裁定无罪,经律政司两度上诉得直后,陈志云被判罚8.4万元,而丛则被判罚2.8万元,二人不服裁决,上诉至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今早颁下判词,四名法官同意陈志云的行为并非「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有关」,余下一名法官虽然认为两者有关,但陈过往主持节目也毋须预先获批,故除夕活动的做法有合理辩解。
陈志云会见传媒时表示,无论同意与否,各人均须尊重法庭裁决,因为独立的司法制度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及赖以成功的重要基石,须珍而重之。他呼吁港人努力捍卫司法独立,因为只有一个不受干预的独立司法制度,才有机会确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而他亦可以在扫除雾霾后,在晴朗的一天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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