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交银亚洲)因没有履行其作为中国惠农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上市申请保荐人的职责,遭证监会谴责并罚款15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发现,交银亚洲在尽职审查过程中,发现中国惠农的数名关联人士,包括其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以及一家由其第二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曾就一些短期贷款提供担保(该等关联担保)。然而交银亚洲在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呈交呈交中国惠农的上市申请前,没有就该等关联担保或涉事关联人士进行任何尽职审查。
证监会认为,交银亚洲违反了《操守准则》,因为交银亚洲没有在呈交申请前进行所有合理尽职审查,也没有确保向监管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准确及不具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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