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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么宁辞职转行,远不是换身衣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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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的“大新闻”是来自山城重庆的消息。有消息称,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官么宁已于去年底辞职,在到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应聘未果之后,现在四川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做见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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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宁。 重庆晚报-东方IC 资料图

么宁,曾几何时,是风光无限、前途无量的检察官:“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全国十佳公诉人”、“重庆市人民卫士”、“全国三八红旗手”……这一顶顶桂冠,加诸一人之头,即使不谙政治的人也应该大体明了其对受冠之人的仕途意义。但是,就是这个集众冠于一头的人,却偏偏急流勇退,另辟己径,另觅他途了。

惋惜也好,祝福也罢,乃至其他复杂多样的情绪和感触的表露,其实都非针对一个人。人们谈论检察官辞职,刷屏么宁转身换袍,说的是中国的法律、法律人和法律界,是借么宁这一“符号”来思考中国的司法和法治,是想从么宁转行换袍中探究法律人在法律规范和法律职业中的行为边界。

么宁转身改行的行为已是完成时,但其在检察官任上所办之案,其检察官职业鼎盛时期在重庆走完司法程序的一些轰动、振动全国的典型案件,却还不能以完成时来标注。这些案件,在现时虽未被纳入法律衡平的救济程序而得到甄别和再审的机会,但是,可以肯定地讲,这其中为全国公众所瞩目的案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淡出人们的视线。也因此,这些案件无疑也构成了人们对法治认知的一个重要部分。

也正是从个案公正、司法正义以及社会法治状态达成的角度而言,么宁辞任检察官而从业律师的个体行为,才有更宽泛的法律上的意义。当然,从“重庆市十佳公诉人”、“全国十佳公诉人”、“重庆市人民卫士”和“全国三八红旗手”到见习律师,这个天枰两侧分量的落差之大显而易见。这个对个人而言的巨大落差,若没有比上述那些称号更重的分量加在见习律师一侧,则个体的考量如何会保持这个天枰的平衡乃至倒转,这实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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