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全院审查会昨续审公务人员退休抚卹法草案,其中有关退休金计算基准,铨叙部和年改会版本,都采最后在职前15年的平均俸额,但考试委员讨论后,通过改为采计最后十年。由于计算基础不同,将影响未来公务人员退休后领到的年金数额。
考试院全院审查会近来快马加鞭审查年金改革相关法案,希望能在审查会阶段有效讨论,尽快将草案送到院会,以便能在3月底以前完成考试院部分的程序。
究竟采计十五年或十年,差别在哪?随着年资增加、升迁,通常愈接近退休时的薪资愈高,未来平均俸额若从在职前十五年改为十年,公务人员月退俸将有机会领得比较多。
考试院全院审查会昨天上午审查公务人员退休抚卹法草案尚未通过的12条条文,经过五个小时的讨论,通过四条。保留四条与尚未审查的四条,因涉及18%优惠存款、退休所得替代率,将等铨叙部提出成本分析精算报告后,再作为审查依据。
目前铨叙部和年改会拟将18%在第七年降到零,所得替代率也砍成六、七成,退休金大缩水,引发很多军公教反弹,考试委员届时是否照单全收,或是像昨天一样调整平均俸额采计,备受瞩目。
不过,后续考试院提出的年改草案仍须经立法院审议,仍存有变量。
至于有关退休金计算基准,铨叙部提出版本是法案公布施行后退休生效人员,新、旧制退休金计算基准,从最后在职的本(年功)俸(薪),调整为最后在职往前“五年平均俸(薪)额”;之后逐年拉长一年,调整至最后在职往前“15年平均俸(薪)额”。
目前劳保平均投保薪资是采计最高的五年,年改会拟将军公教劳一律拉长为15年。但有考试委员认为,劳保由5年拉长到15年是增加10年,军公教目前退休采计最后在职的薪资,比照劳保也拉长10年比较合理,并获共识,审查会最后在没有动用表决的情况下,直接通过。
此外,审查会也通过“关怀弱势”条款,对重度身障公务员工作满15年,可准予提前到55岁退休领年金;极重度身障公务员则工作满15年,可提前到50岁退休,不受公务员65岁退休的限制。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