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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女孩因个子太矮未遂 仍因强奸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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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9点多,北京西四环一公交车站,年轻女子刚下车即遭一名未满18岁的男子性侵,因对方个子太矮未遂。法晚记者独家获悉,被告人丁某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辩护人作出的“没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小”的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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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丁某1998年出生,案发时还未满18岁,是一名外地来京的厨师。

丁某供述,2016年3月16日晚上9点多,他喝完酒坐公交车在火器营桥西公交车站下车,一个年轻女孩和他一同下车。下车后,丁某见周围没人,就想强奸对方。他将女子拽到绿化带内,女子喊“救命”后求饶,他用手捂住对方的嘴,欲强奸对方但因为个子太矮身高差异过大没有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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