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判定:由于发球后现场计时器未及时开表,赵继伟的第二次补篮出手已经超时,按照规则这个进球属于无效。

在昨天中国篮协召开的通气会上,篮协负责人详细解读了3月17日辽篮与新疆队半决赛第四回合赵继伟最后时刻0.3秒的争议得分。篮协判定:由于发球后现场计时器未及时开表,赵继伟的第二次补篮出手已经超时,按照规则这个进球属于无效。
篮协负责人表示,当场比赛结束还有6.5秒时,辽篮11号球员刘志轩在前场发球,辽宁队3号球员赵继伟接球后,裁判员做出了开表的手势,但比赛计时钟和进攻计时钟均没有立即开启,直至赵继伟运球突破跳起投篮时才开始走表。经事后认定,开表延误了3.15秒。赵继伟投篮不中后又跳起抢到篮板球,并在空中完成投篮得分,此时比赛计时钟显示比赛还剩0.3秒。新疆队对此判罚提出异议,裁判员和技术代表在观看了视频回放后,维持两分球中篮有效的判罚。
经联赛纪律委员会调查认定,在第四节比赛的关键时刻,计时钟开表延迟,属计时员工作严重失职,给比赛造成很大影响。辽宁队赵继伟第二次投篮出手时,距离其第一次接球共用时7.07秒,超过了比赛剩余的6.5秒。但裁判员未及时发现计时钟明显延迟开表,且错误地判罚两分中篮有效,属于比赛关键时刻错判,对比赛结果造成影响。
中国篮协公布的处理意见是:针对记录台出现的严重错误,给予辽宁队主场本溪赛区通报批评,核减联赛经费1万元;临场比赛计时员停止参加2017-2018赛季CBA联赛工作;对未能及时发现未开表的裁判处以内部停赛的处罚;对赛后违规接受采访的临场技术代表处以警告、内部停赛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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