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可能公布首部境外投资条例,引导投资方向,鼓励符合“一带一路”战略的海外投资,加强监管“盲目、非理性”的海外投资。
新华社主管的经济参考报21日报导,今年内可望公布中国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导制定的首部境外投资条例,将明确规定境外投资的定义、审批程序、人员出入境、资金融通、利润分配及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

首部中国境外投资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谷歌导航图)
报导援引业界人士说法指出,对境外投资将有鼓励和禁止方向。
业界人士表示,新规将鼓励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符合“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等投资项目;而盲目、非理性的投资则不予鼓励且要加强监管;对违反本国和投资地法律的、不良行为等要禁止和处罚。
2016年随着人民币贬值、外汇存底规模下滑,中国监管机构开始逐步收紧境外投资审批。从去年初的窗口指导,到去年12月发改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四部门连续公开发布通告,监管层密切关注中国企业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
第一财经去年底曾报导,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司长周柳军表示,境外投资法规将加强对企业“走出去”合规性审查和境外大项目协调,完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考核。
他说,一些企业的海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包括:在非主业领域大额投资、非理性投资,以及“母小子大”(子公司或分业务大于母公司或主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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