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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见北京医改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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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系列措施。是医改工作一次大飞跃,是向纵深发展,啃硬骨头,落到实处的全面试点。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将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国家的关怀,有关部门的努力,也将使广大病人切身感到医改工作带来的益处。但有些问题似应进一步解释。

1、取“消药品加成”

应注明是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15%,而医院外的药店、药品销售网点都“取消药品加成吗”?药店售药如果没有“加成”,将何以为生?药店售药的加成率是多少?是“0”?“15%”?或“高于15%”?有无明确规定?应予说明。控制了「以药养医」是否会促进了「以药养店」?

2、是“取消挂号费”?还是改为“医事服务费”?

过去的挂号费与现在的「医事服务费」有何本质区别?过去挂号费分为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等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现在的「医事服务费」也如此,只是各级收费标准有所下降。因而不是“取消挂号费”,而是将挂号费改为「医事服务费」。

3、“取消诊疗费”?还是改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例如X光、CT、核磁、心电图、超声等检查属于诊断费。各种手术、护理、治疗、推拿按摩、针灸等则属于医疗费。并非「取消诊疗费」而是改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只是有些项目减价,有些加价,与之前的收费标准有些变动,且总体收费有下降趋势。

4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大改革

“此次医改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重大改革”,“从过去的药品加成收入,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补偿机制的改革,可以防止许多弊端,使病人受益,支出更合理。但是有2个问题尚需明确。①取消了药品加成收入,意味着各医院总收入40%左右的药品收入,将被削减,如此之大的缺口,能否补足?是提高财政补助为主?还是提高服务收费为主?财政补助由全年总经费的9%,能提高到什么水平?能否补足缺口,维持收支平衡?仍是各公立医院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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