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苏州市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苏州中院实习,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为期6个月。
苏州中院为实习律师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实习律师接受法官导师和事务所律师导师的双重指导。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个新鲜事早在去年10月就在苏州悄然进行尝试和探索了。
为了让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去年9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与苏州高新区司法局、高新区律师协会以及姑苏区律师协会共同制订出台《关于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同年10月26日起,6名实习律师前往虎丘区法院,进入民事审判、少年审判、行政审判、审监、审管等业务部门,全日制在岗实习,担任司法辅助工作,熟悉司法办案流程,完成调研、接待来访等各项工作。
6名实习律师认为这项制度颇好,不仅提升了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品格也得到修炼。
实习律师孟君告诉记者:“通过在法院实习的这几个月,我感受到职业角色转变带来的思想变化,最大的收获是发自内心地爱上了法律职业。”
从事法律工作之前,孟君曾在招商、财务、物业管理部门工作,处理过很多矛盾纠纷,但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相对单一,利益冲突不像原被告之间那样对立,很少涉及到第三人,处理程序相对简单。
孟君说,虽然在法院实习时只是担任司法辅助人员,但很有成就感,深切体会到具体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很立体很丰富。法官撰写每一份法律文书,就如同医生医治好久病未愈的病人,需要花费大量心血。
孟君先后在法院审管办、审监庭实习,不仅担任庭审的书记员,还承担一些数据统计、制作图表等工作。指导老师、虎丘区法院审管办主任兼审监庭庭长徐文杰称赞道:“孟君工作主动,刻苦钻研法律实务。”
今年3月初,孟君以第三名的成绩入围虎丘区法院法官助理考试。如今,她已经是虎丘区法院一名法官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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