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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云南白药等老字号不在改名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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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注册司有关负责人23日就中成药命名新规表示,该规定不涉及承载中医药传统文化的药品名称,如云南白药、同仁堂等来自经典古方的药品不在改名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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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食药监总局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热议。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接受中新网采访时曾指出,药品名称是药品标准的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有些中成药名称存在着夸大和暗示疗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基于目前中成药夸大式命名之乱象,《指导原则》一是防止消费者望药名生义,二是防止生产商不当宣传。

该《指导原则》提出了“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必要、合理”、“避免暗示、夸大疗效”、“体现传统文化特色”等四个原则,要求中药新药命名避免使用生涩用语,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指导原则》同时提到,中成药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采用“宝”“灵”“精”等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溢美之词。意见稿不仅适用于新药命名,也适用于对已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

对此,有媒体解读称,包括同仁堂、贵州百灵、中新药业、华润三九、天目药业、神威药业等多家上市药企的药品或涉及改名。

新旧药企“一刀切”式更名的问题,迅速在业内和消费者间引发热议。对于一些老字号要改名,不少消费者表示很难理解。昆明市一小学教师刘悦在接受青年时报采访时表示:“像云南白药气雾剂、马应龙痔疮膏、风油精都是家里常备药,老百姓都认这些牌子,如果一夜之间这些名字都不存在了,会觉得很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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