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的修订历时三年多,几经曲折,终于再次提上议事日程。
3月23日,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证券法修改课题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三届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李曙光,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
4月底,证券法修订草案将迎来“二读”,即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该报道指出,按照当前的进程,
“三读”有望安排在今年8月份之后,年内新的证券法出台的希望很大。
此前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也曾表示,今年4月份有望再次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
《证券法》修订草案最早是在2015年4月提交给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即所谓的“一读”,但因随后遭遇股灾,修订进程被暂且搁置。今年两会后,《证券法》的修订工作稳步推进。在《证券法》一审修订草案中,现行《证券法》已经经历了较大规模的修订。
经济观察报援引两位接访专家表示,新版《证券法》修订草案较之前不同在于:
一些创新举措直接暂停,不再证券法里体现。“一读”中设想创新性改革,包括注册制的推出、金融产品的创新、机构业务的创新、适当混业业务的创新等,但现在这些创新的步伐放缓。《证券法》修订应该不会再体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新版《证券法》修订草案保留《投资者保护》专章,强化信息披露。如何落实投资者的赔偿机制、简化诉讼程序、证监会或是法院如何衔接好投资者的诉求,新版《证券法》修订草案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推动股权众筹机制、修订上市公司收购规则,也是新版《证券法》修订草案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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