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满屏都是“血性男儿哪有罪” 你特么让女孩家长情何以堪

他们知道,女人一旦拥有了斗流氓杀土匪的本领,女人就再也不会听任他们的摆布。一枚硬币有两个面,他们在强调男人的责任的同时,其实是在呼唤男人拥有更多的特权;他们在强调男人要保护女人的同时,一定是要求女人要做男人的附庸。

若干年前,我在微博比较活跃,经常有女权小伙伴问我,高老师你一个男人,怎么如此支持女权?

我的回答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因为我是女孩的父亲啊!

这当然不是真相。事实情况是,我所在的单位是中国妇女报下面的一个名叫《农家女》的子刊,我们的老主编谢丽华是一名可敬的女权主义者,她把我耳熏目染了十年,我接受了十年的性别平等教育与熏陶,我的思想怎么会不女权?

真的,如果你真正了解了女权思想,即使你是一名男性,你也一定会从内心接受它。如果你接受了女权思想,你所写的每一篇文章,自然会是女权思想的真情流露。

我之所以说“我是一个女孩的父亲”,只不过是不想把自己装扮的太过高尚罢了。我宁愿让外界把我看做是从自己的私心出发而撰写女权文章,在我看来,只有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才是推动性别平等的真正动力。

那么,我今天想从这个角度,一个女孩父亲的角度,谈一谈这两天舆情沸腾不止的捅死辱母者案。

女企业家苏银霞被讨要高利贷的流氓侮辱,她的儿子挥刀捅死捅伤了四个流氓被判无期徒刑。舆论觉得法院判重了,觉得流氓们死有余辜,呼吁给苏银霞的儿子减刑,这都是人之常情,说明我们这个社会还有基本的正义与良知。

然而,舆论的风向很快就发生了变化,苏银霞儿子的行为被无限拔高,上升到了拯救母亲的高度。尤其是令我不能忍受的是,这些言论动辄就是男人应该如何如何,男人就得怎样怎样,如果不这样做,就不配当一个男人。

例如,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退休教授易中天,他在《血性男儿哪有罪?刺杀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的文章中说,中华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孝治天下,以亲亲之爱维护社会的稳定。何况以人之常情,岂有亲娘受辱而不管不顾之理?(沉香)劈山救母传为美谈,于欢(苏银霞儿子)救母反受惩罚,于情于理难以服众。如果这样的孝子深陷囹圄,将是我中华民族岂非“更无一个是男儿”?

易教授主张于欢无罪的理由能不能说得通我不想评价,但他那种来自男性的性别优越感着实令人恶心,张口一个男儿,闭口一个男儿,好像腰里别了一根屌就多么了不起似得。我是这样理解的,作为子女,如果是自己的父母遭受侮辱和威胁,要挺身而出,谁都应该挺身而出,要委曲求全,谁都可以委曲求全,与他的性别不该有任何关系。

自我女儿懂事以来,我虽然不刻意对她强调女权两个字,但我会告诉她,女孩不应与男孩有任何的区别,勇敢不是男孩的专利,柔顺也不是女孩的必须;你想做什么人,就做什么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拯救你自己的,一定是你本人,而绝不是包括父亲丈夫儿子在内的某一个或某几个具体的男人。

当然,男女两性毕竟是两个不同性别的人,教育女孩与教育男孩绝不能使用同样的“教材”。教育男孩,你只需告诉他做一个善良的有正义感的人即可;而教育女孩,除了告诉她要善良正义之外,还必须教她自我保护。

我知道,这个世界对女人充满了恶意,作为女人,随时都有可能遇到流氓。因此,在我的女儿十二岁离开我到外地上学之前,我告诉她,只要有人敢伤害你,你应该无所顾忌地与之搏斗,十四周岁之前,你就是杀一百个人,都不会判你一天刑;十六岁之前,除了刑法规定的六种恶性犯罪,你不会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而在十八岁之前,即使你犯了天大的罪,法院都不会判你死刑。只要你下手猛准狠,男人都会变成豆芽菜!

而我们的社会舆论,我们的现实教育,则把保护女人的使命寄托到了男人的身上。

例如,河北出版传媒集体的鲁开盛老师,他在《刺死辱母者,绕不过的三个问题:法律、伦理和经济》一文中就说:“看着自己的母亲被侮辱,但凡有点血性的男人都会忍无可忍。特别是警察来了之后,母子二人仍然处于暴力威胁之中。”

我想问问鲁老师:是女人从来就没有血性,还是女人不应该有血性?如果女人从来没有血性,花木兰、穆桂英和梁红玉是怎么回事?如果女人不应该有血性,那她们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

例如,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说:“在警察完全不作为的情况下,于欢护母心切、拔刀自卫,是一个好男儿所当为。”

我想问问张教授:你口中的“好男儿”是什么意思,如果捅死辱母者的是一个女孩子,你会不会给她同样的赞美?

最逻辑混乱的当属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原副主任陆群,他在点评捅死辱母者案件时,把屌已经拜到天上去了。他说:“当着男人的面故意猥亵侮辱其母亲,在男人眼里,应该是死罪,可以立即执行。男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隐忍,枉为男人。一个国家,如果充满这种男人,绝对是没落之邦,我们将要亡国灭种!山东聊城那几个法官中,肯定没有真正的男人。你当着一个男人的面,一再以极端手段侮辱其母亲,这对于一个男人的影响,可能比剥夺其生命更严重。在这样的条件下,男人采取暴力手段进行报复,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行为。”

看得出来,陆群写一段话时情绪非常激动,估计沸腾的热血都要涌了出来。但是,即使再正义感爆棚,也应该讲基本的逻辑。我想问问陆主任:男人采取暴力手段进行报复属于正当防卫,女人采取同样的手段算不算?如果不算,理由何在?如果算,为何单独要强调男人?

尤其令我不能忍受的是,陆群一再强调那几个流氓侮辱母亲对儿子有多么大多么大的影响,这件事在男人(儿子)眼里如何如何,唯独不提真正的受害者苏银霞的心理感受如何,好像真正的受害者是一个没有感情没有意志的无机物一样。

一个女人被侮辱了,却令她的儿子丧失了尊严,甚至比要了儿子的命还要严重。这逻辑,这思维,这推理,我真的怀疑说这话的人还活在已经灭亡了一百年的大清王朝呢。

诸如此类的言论,立论的逻辑是儿子有义务拯救母亲,他们都做了一个假设,那个女企业家苏银霞一定是一个弱不禁风的人。但这并不一定是事实。根据媒体的报道,苏银霞的儿子于欢今年23岁,以此推断,苏银霞也应该年龄不大,估计在45岁至50岁之间,这个年龄的女人,如果你给她一把刀,她同样能捅死几个流氓。

我就是想不明白,社会舆论为什么一定非要强调儿子有保护母亲的责任?具体到这个案例上,难道不是人到中年的母亲应该保护自己涉世未深的儿子吗?

当然,在现实中,绝大多数女人没有胆量操起水果刀捅杀流氓,但这何尝不是我们的教育束缚住了女人的手脚。当我们的社会舆论把女人置于一个被保护者的地位,当我们天天教育女人要做一只温顺的羔羊时,你能指望女人勇敢地与歹徒搏斗吗?

事实上,像陆群这样的言论,把男人血性不血性与亡国灭种联系在一起,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的,那就是女性开始崛起,让整个男性群体感到了危机。他们希望这个世界的男性都充满血腥与暴力,最终打着保护女人的旗号把女人牢牢地控制住。

他们看不惯那些油头粉面的奶油小生,这样的男人不符合他们对硬汉的想象。所以,当于欢操刀捅杀了几个流氓时,他们不但要把于欢本人树成心目中的英雄,还要把那些不敢拿刀的男人狠狠地踩上几脚,说这样的男人不配做男人,扬言要把这样的男人开除男人的行列。

他们强调男人一定要保护女人,真实的目的是害怕女人自己反抗。他们知道,女人一旦拥有了斗流氓杀土匪的本领,女人就再也不会听任他们的摆布。一枚硬币有两个面,他们在强调男人的责任的同时,其实是在呼唤男人拥有更多的特权;他们在强调男人要保护女人的同时,一定是要求女人要做男人的附庸。

满屏都是“血性男儿哪有罪”,你特么让女孩家长情何以堪。我今天的文章与我的女权主义者身份无关,我仅仅以一个女孩家长的名义,对这样的言论提出最强烈的抗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