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间,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具体举措包括:
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此次新政将从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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