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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郑锦满获刑3个月欧煜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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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对占中事件部分人士作出司法判决,两人分别获刑1个月和3个月,其余9人将在5月25日再次受审。

因在2014年香港占中事件中占据旺角交通要道,阻碍执法人士执行禁令,藐视法庭,香港泛民主派激进团体“热血公民”的副主席郑锦满获刑三个月,此外另外一人欧煜均被判处1个月监禁缓刑12个月执行,罚款一万元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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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联合发起人之一戴耀庭近照

图源:路透社Bobby Yip

郑锦满和欧煜均早前已经认罪,香港商业电台称郑锦满在宣判后要求交保外出进行上诉,被驳回后立即被送往看守所。

此外该庭审中还有另外9人出庭,他们年龄介于22至73岁之间,有学生、教授、议员代表等,分别是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莊、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李永达,他们被控串谋公众防扰、煽惑他人防扰等六项罪名,案件将在5月25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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