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周波3月31日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4月1日起,上海将开始实施多项降低企业负担的措施,初步预计,2017年新增减负超过400亿元。去年,上海综合减负500亿左右。
周波介绍,上海将全面实施国家各项减税政策。重点是贯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做好国家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政策落地工作。
同时,将持续推进“营改增”,着重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
上海市税务局巡视员胡兰芳介绍,上海自2012年最先开始“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2016年,总体减税1967亿元,其中,去年新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实施“营改增”后共减税200多亿元,出于翘尾因素,今年1至4月的税务数据中,预期降税效果还会继续体现。
除减税政策外,上海还将减免或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并实施新一轮清费措施。根据国家要求,在维持资源类政府性基金现状的基础上,上海将减免或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其中,将取消两项政府性基金,即取消本市电价、水价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在清费措施方面,上海将取消部分地方非资源补偿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本市设立的内河货物港务费、深基坑工程评审费、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费、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申报注册检验费和药品包装材料生产洁净度注册检验费等5项收费项目。
根据国家关于取消或停征35项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要求,清理由本市现行执收、纳入地方管理的14项涉企收费项目,包括: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药品检验费、计量收费等10项收费项目;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项收费项目。此外,对其余21项由中央有关单位执收的收费项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清理。
周波介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占企业成本的比重,上海在全国是最低的,约占12.2%,但上海仍将尽可能地降低收费,地项地标的收费项目将全力以赴研究减免,国项国标、国项地标收费项目,上海也将积极向国家申请批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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