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最近出了一个奇葩案件,一名男子与一个女子同住一个屋檐下,两人还有性生活,但该男子却被裁定为单身,可以领取额外的“单身人士福利金”。因为仲裁庭认为他俩虽然有性生活,但是性生活缺乏情侣间的“情感联系”,因此不能被认定为情侣,只是室友关系。
也就是说,仲裁庭觉得这俩人是同居“炮友”,不是情侣。
我们暂且将这对男女称为T先生和D女士。据《每日电讯报》报道,他们同睡一张床,会有性生活,然而行政上诉仲裁庭却认为,他们仅仅是“互惠互利”的室友关系。
单身人士每两周可领888澳元福利金,而有伴侣关系时每人每两周则只能领到669澳元。因此,T先生可以在福利署(Centrelink)额外领取最高达到5686澳元的福利金,因为他被算作了单身人士。
在2013-15年期间,T先生曾自认单身,并申领了单身人士福利金,但福利署并不认可他的说法,还令他归还这期间的单身福利金。他因此向行政上诉仲裁庭提起上诉,诉称自己不应归还这些福利金,称“福利署有腐败”。

日前,仲裁庭公布了的这个充满争议的仲裁结果:T先生是单身。
仲裁庭成员厄尔莫特(Conrad Ermert)裁定:福利署误将T先生当作非单身人士,虽然D女士住在他家,两人共用一张床,但他和D女士并没有事实上的情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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