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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至鹏离婚内情

姜至鹏跟老婆两人从17岁开始恋爱,可谓青梅竹马。姜至鹏在上海东亚(中甲球队)的收入很低,买婚房时首付180万,女方出了100万,男方出了80万。两人2013年结婚,姜至鹏给了女方家里50万彩礼。因当时上海东亚是踢中甲,姜至鹏的工资和奖金一年总收入也就2、30万,因收入不高,每个月2万多的房贷让两人倍感压力,于是女方向婆家要回了50万彩礼。婚后近半年,姜至鹏及其家人发现女方一直没有怀孕,认为是女方的问题,姜至鹏在家人的默许下有意离婚,于是姜至鹏就开始找其他女人,正好碰到了年轻漂亮的小三(在上海)开始私下交往,私情被妻子发现后两个人的矛盾开始升级,姜至鹏开始策划离婚。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一结婚就离婚肯定不是感情问题。姜至鹏2014年转会至广州富力后收入大涨,也正好给姜至鹏机会和妻子分开,姜至鹏把小三接到广州后开始同居,并激化矛盾要与妻子离婚,因为姜知道不早点离婚,拖的越久他就会损失更多的财产。姜至鹏从14年初开始就要求离婚并诉至法院,但女方不同意,故第一次离婚诉讼没有成功。姜至鹏下定决心要离婚,所以经过多次诉讼外加硬逼要妻子离婚。

期间,姜至鹏为了防止在离婚时损失更多财产,于是和小三挥霍并利用各种方式(姜说每月花上10万请俱乐部和国家队的队友吃饭那是不可能的)把大部分财产转到其父母和小三名下,经过2年多的折腾,因长期分居且矛盾升级,2016年下半年法院同意双方离婚,但女方知道姜至鹏的收入情况,认为在财产分割时不公平,于是继续上诉。女方要求富力俱乐部提供姜至鹏的收入证明,但因富力俱乐部在和姜至鹏签约时有阴阳合同及各种避税行为,涉及到俱乐部的隐私和利益,同时也有意保护球员,于是富力俱乐部多次推诿并拒绝提供相关证明。 后记:这看似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但并不是那么容易,如果法院公正审理,向富力俱乐部调取姜至鹏的收入证明文件,就会把中国俱乐部和球员签订阴阳合同逃避足协监管、避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这个案件中的小三也是厚颜无耻,在明知对方有妻室的情况下还公然和姜至鹏一起,并非法同居。

关于判给女方的房子:首付加上3年的房贷及装修费用一共支出不到300万,而女方支出的首付及后来的50万彩礼一共出了150万,所以姜至鹏只拥有房子的一半产权,现在值800万,房子还有200多万的房贷要还,加上姜至鹏分给女方的20万现金,姜至鹏在财产分割中实际上只分给了女方320万,对比离婚前姜至鹏在富力2000万以上(14年至16年2年年薪500+16年续约800万年薪+赢球奖金(赢球一场能分20万左右)+签字费)的总收入,在这次财产分割中女方确实吃了很大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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