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舒城县晓天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汪守保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午间饮酒的问题。
经查,2016年11月24日中午,汪守保等人到南岳村开展土地整治结束后,违规接受该村接待,到安庆市岳西县姚河乡街道一家饭店用餐。席间,汪守保与晓天镇主任科员吴鹏、国土资源所长张武俊等人饮用白酒。2016年12月,汪守保、吴鹏、张武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金安区东市街道建来社区党总支书记孙宏胜等人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的问题。
经查,2017年1月,孙宏胜违规安排报账员彭传梅使用公款到金商都商场以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5000元购物卡,并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作为补助发放。孙宏胜、彭传梅等社区五名工作人员各领取1000元购物卡。2017年3月,孙宏胜、彭传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滁州:通报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
一、滁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裘玉旺公款旅游、“私车公养”问题。
2014年3月、2015年7月,裘玉旺等人先后前往湖北省襄阳市、浙江省嘉兴市等地旅游,相关旅游费用0.5871万元经其签批同意,在原滁州市政务服务学会报销;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裘玉旺使用滁州市政务服务学会单位加油卡给其本人和他人私家车加油,用于办私事,共计消费7700余元。裘玉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监察支队支队长俞庆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俞庆田在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滁州市房地产交易监理处)主持工作期间,召开处长办公会议违规决定发放津补贴(俞庆田本人领取1.5543万元)。俞庆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由主管机关负责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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