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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初中女生被迫与人发生关系,信息还遭受泄漏?

30名初中女生被迫与人发生关系,信息还遭受泄漏,谁干的?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出一份“简要案情汇报”(以下简称“汇报”),“汇报”显示,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发生多名未成年中学生被强迫与人发生性关系,受害人至少30余人,包括多名不满14岁的幼童。这一事件涉及当地某知名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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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好色之徒,总是会将魔爪伸向孩子,连14岁以下的幼女都不放过,简直就是无耻之极、禽兽不如。

拿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此次事件来说,其案情之大,影响之坏,未成年人受害人之多等,无不让人发指。而且让人异常悲愤的是,受害学生中,不少人是被强迫的,已经涉嫌强.奸。而受害学生中,多名不满14岁的幼童,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强.奸恐怕已经是铁打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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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相关犯罪嫌疑人,竟然还是当地知名企业家,甚至还有人大代表涉案。案件影响之恶劣性,无疑又加重了一层。

按说,有人报案,公安部门介入之后,查清事实,严惩相关犯罪嫌疑人,这才是正道。但让人无语的是,“简要案情汇报”竟然被传到了微信上,而且其中包括受伤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这明显已经构成了二次伤害,其伤害程度,甚至比强.奸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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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份“简要案情汇报”是如何被传到网上的?其本是内部汇报资料,应该也是有专人负责的,为何却成了“新闻通稿”?有人出于爆料以求引发重视,无意中泄漏信息,还是有人故意上传?

对此,相信公安部门介入以后,也不难查清。但保护受害人个人信息和权益等,避免二次伤害,这不仅是法律要求,也几乎已经是常识,为什么类似信息泄漏,却总是一再发生?我们又该如何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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