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反腐敛财,大陆一邮递员因专拆纪委信件,给被举报人通风报信而获刑。
据大陆“深读”公号4日报道,安徽阜阳法院2月7日以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罪,对鲍姓男子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
据了解,鲍姓男子案发前在阜阳颍上邮政局做投递员,因上述罪名,于2016年6月2日被刑拘,7月4日被捕。
法院认定,2007年至2016年4月,该邮递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拆开邮寄至颍上多个部门的信件30余封,隐匿40余封。
其中,涉及的部门包括颍上县委、颍上县人民政府、颍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该邮递员将拆开的举报颍上教育局副局长的3封信件提供给后者,将举报颍上法院副院长的7封信件提供给后者,并收受后者的白酒和现金。
报道披露,法院一审认为,鲍姓邮递员上述行为构成私自开拆、隐匿邮件罪,虽坦白认罪,可从轻处罚,但其行为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破坏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应冲重处罚”。
尽管该邮递员提起上诉,但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22个月。
大陆法律规定,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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