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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满城区升级楼市调控政策:认购又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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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发布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暂停向拥有满城区(含保定市主城区)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满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满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在满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满城区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区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在满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满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满城区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满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在满城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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