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女子因交友软件认识谢姓男子,谢营造小开形象,承诺“可以让妳过好日子”,两人相约见面后一个月就登记结婚。婚后陈女发现谢不仅在家啃老、签赌、劈腿小三,更恶劣的是隐瞒性病和她行房,陈女诉请离婚获准。
判决指出,谢自称在家中营造厂任职,工作轻松、薪资优渥;陈女与他发生关系后,谢带陈女到当舖,要陈女拿证件借4万元(台币,下同,约1316美元)。陈女被谢甜言蜜语冲昏头,不仅帮他借钱,两天后还瞒着母亲与谢登记结婚,并在谢要求下辞去工作。
隔月中旬,谢要陈女假冒他母亲声音,办理分期付款买机车,陈女拒绝,谢竟要求岳母出面担保,陈女不肯,谢大骂要她滚回去。
陈女婚后发现,谢没工作、每天签赌,靠父母支应生活费,还会找小三。陈母接回女儿并打听谢的为人,发现女婿竟然隐瞒罹患淋病。陈女又得知丈夫仍与前妻纠缠不清,怒提离婚诉讼,并要求谢赔她50万元。谢同意离婚,但是拒绝赔钱。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陈女、谢认识不深就结婚,遇到危机未设法化解,同住一个月即分居,几无联系,双方对婚姻破裂都有责任。判准两人离婚,但驳回陈女要求的赔偿,全案可上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