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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被僭越 香港特首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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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学学生5日在报章撰文称香港《基本法》有“被僭建”之嫌,并质疑中国中央政府有“实质任命权”的说法是“搬龙门”(指鹿为马)。对此,梁振英发文反驳称实质任命权和高度自治是一体两面的。

香港教育大学4年级学生何昆洛4月5日于《明报》发表文章,以《别输掉一代人》为题。他指出,“两地愈走愈近,价值与行为上之差异愈见明显,甚至让一贯备受信任的基本法有‘被僭建’之嫌。”他引用数据指,梁振英任内“实质任命权”一字于香港主流传媒上出现的次数有473次,而董建华与曾荫权任内就分别只有39和106次。

他在文章中表示“由2004年京官首次提出有关特首选举办法至收录在基本法‘文件23’的俗称‘人大8·31框架’,历时10年,不经不觉间改变一代人共同认识归属‘其他事务’的范畴。未来数载,仍有多少个‘龙门’要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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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认为中国中央政府任命香港特首不违背高度自治(图源:新华社)

对此,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4月6日发表网志表示,《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有行政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条文,主要官员亦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强调中央任命主要官员的权力是实质的,并非象征性的。

梁振英指出,该同学的文章认为近年“中央政府对行政长官的任命权是实质任命权”的说法是“搬龙门”,有违当年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理解。但事实是《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规定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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