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昨天通过财团法人法草案,强化监督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邮政协会、电信协会等接收日产的单位,将视为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法案经立院通过、公布后六个月生效,一年内补正,一年半缓冲期内,须健全财务与人事制度,否则主管机关可命其解散。

位于台北敦化南路上的蒋经国基金会。
据了解,政府已锁定蒋经国基金会、中技社等政府出资低于五成的财团法人,以及邮政协会、电信协会等,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政府捐助财团法人,就应符合捐助宗旨,符合公益与运作制度,如果无法达成宗旨,就应解散。
主计总处指出,2016年度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共165家,其中政府出资低于五成的有43家。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昨说,除了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各县市民办的财团法人至少六、七百家,法务部已发函要求清查,本法施行后一年内就依规定办理,根据法案内容补正。
陈明堂说,过去财团法人被污名化,成为逃漏税工具,民法规范不足,现在要法制化监督。若是民间捐助,采低密度规范,若政府捐助就采高密度管理。其他如宫庙、学校、医院等,则优先适用特别法规范。
为了打击“肥猫”,草案规定,董监事原则上为无给职,禁领双薪。此外并强化退场机制,主管机关得命其解散,政府派任董监事,要和政府捐助比率相当,出资多少,就要占几成。
教育部政次姚立德说,以蒋经国基金会为例,教育部投注14.2亿元台币,占基金会总额近四成,政府虽在1990年后就没再捐助经费,但24席董监事中只占1席,不符比例;未来法案通过后将提高比率,按捐资比率配给,届时教育部将有一定主导权。
曾志朗:基金会是学术单位 应保持独立
行政院会昨通过财团法人法草案,锁定蒋经国基金会、中技社等财团法人加强控管。蒋经国基金会昨晚表示,该会是中华民国第一个面向国际的学术交流基金会,在国际学术界已成为台湾软实力的重要环节,此一地位与声誉得来不易,是台湾珍贵的资产,期盼各界能共同呵护,也呼吁政府维持基金会的学术独立地位。
蒋经国基金会表示,该会由政府及民间共同捐助成立,以奖助世界各国学术机构与学者,进行有关汉学及台湾发展经验之研究,所有董监事包括董事长均为无给职,教育部定期派员出席基金会董事及监察人会议,不定期派会计师进行财务查核,所有相关会务报告、董监事会议纪录、会计师签核财务报表均会送请教育部备查。
蒋经国基金会董事、教育部前部长曾志朗表示,基金会是学术单位,应该让它永远保持学术的独立性。
蒋经国基金会表示,该会筹备时,政府与民间发起人考虑基金会的国际学术奖助业务特性,以及台湾特殊国际处境,将基金会定位为独立运作民间财团法人,由具有国际学术声望的学者院士负责会务,教育部负责监督,但不直接干预人事与业务,目的在确保基金会能依照严格的学术标准推动国际学术补助业务,方能在国际学术界树立超然独立的声誉,延续此定位,才符合民间捐助人的捐助初衷。
此外,基金会也增进国际社会对台湾经验的了解,与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合作推动台湾当代小说的英译计画、与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合作设立台湾研究博士后访问学人、辅导成立欧洲台湾研究学会、资助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成立台湾研究硕士学程、在德国杜宾根大学成立欧洲当代台湾研究中心等。
蒋经国基金会创设第一年,募得原始捐助基金近12.1亿元(台币,以下同),其中含教育部捐助3亿元。迄2015年底,法院登记资本规模已增至36.2亿元,其中含教育部历年累计捐助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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