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中国·珠海”政府网页上,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佛山和中山之后,珠海成为珠江东岸又一个调控升级的中等城市。
珠海称,正研究试行“限地价、限房价”等新型土地出让方式,稳定市场合理预期,促进土地市场理性稳定。除了加强日常监管以及强化价格备案管理外,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住房,全部纳入限购范围。
——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住房。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必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
——下列需购房的非本市户籍的高层次人才,按非户籍居民家庭标准执行购房政策,但不需要提供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新引进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广东省领军人才等;博士后研究人员;取得《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的青年优秀人才;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以上高层次人才由市人社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因为紧邻中山,因此可将珠海与中山进行一下对比。(详见“文过是非”3月26日文章《中山楼市今起限购,深圳客影响几何?》)同时,珠海还借用了厦门以及广州的做法,珠海这次调控可谓动了真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中山只需提供半年社保或个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就能购买首套住房,佛山只需1年社保或个税,珠海则将购房门槛直接提到了5年,与深圳完全持平。
二、和厦门和广州一样,珠海将赠与方式转让住房也纳入了限购管理。即转让方须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住房,比广州还多一年;接受赠与住房的,必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这与广州一致。
三、珠海限卖规定比厦门、广州的2年限卖走得更远,珠海规定购买新房取得产权3年后才能再次转让。中山则没有这项规定。
四、在信贷政策方面,珠海与其它城市差别不大。珠海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较为宽松,即可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但不能获得贷款。

同一天,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中国”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在2017年市区供地计划的基础上再新增供应经营性开发用地1000亩。加大商品住房供应,推出更多房源,满足市场需求。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提高至50%。新购买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珠海和常州的做法表明,厦门限卖经验正在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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