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近日,广东某小学被曝6名小学生楼道猥亵12岁女同学!女生一直在尖叫!男学生们还将整个过程录制了视频发到网络上!
事件经过

3月28日下午放学后,广东雷州市南兴镇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庄(化名)排队离开学校后又自行返回学校,随后被6位同校男生拉到楼梯转台实施猥琐行为。

可以从视频中看到,6名小学生在小学楼梯拐阶处,围堵猥亵1名12岁的女同学。行为有掀扯衣衫、捏摸身体等等。目前,相关部门已开始调查处理。

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想必这件事的最终处理结果是可以预料的
但事件的曝光,引发了多数网友的不满






除了气愤,更多的应该是反思
现在的孩子怎么了?究竟是法制教育的缺失还是社会环境所致?性教育还能继续被回避吗?学校家长社会该如何做?




根据一些资料调查显示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件十二、三岁的男孩强奸杀人都无罪释放交由监护人监管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保护了违法的未成年人却给守法的未成年人增加了被侵犯的风险
而这些令人痛心的事件原因小编以为,追根朔源
除了法制教育的缺失更是性教育的一再被“规避”!

性教育需要普及,更需要正确指导
在中国,长期以来“性”都是一个禁忌话题,直到现在,很多家庭里父母跟孩子谈性时仍然觉得难以启齿,学校里更难得开设性教育课程。
根据《2016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害儿童(14岁以下)案例433起,与2015年相比同比增长27.35%。
被公开报道的案件中涉及的778名受害者中,7岁以下的有125人,受害者年龄最小的不到2岁。
但我们必须注意到,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中有大量性信息,其中一些信息是不准确、对孩子有误导的,而网络黄色信息的流通更是容易使得孩子吸收错误的性行为方式。
性教育不该是从性爱视频开始,各种性乱象往往是因为缺乏正确引导。在孩子最需要树立正确三观的时候,家长不该谈“性”色变,应当重视正确的教育疏导!
而对儿童进行性教育,这本身就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家庭性教育缺失,学校性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儿童性发展的需求、性教育的需求被大大忽视了。

今年2月,一本儿童性教育读本,再次将性教育话题推向热门。课本的一些内容,引发了不少家长的“口水战”,主要原因就是对于内容“露骨”尺度的衡量把握。而这些争议,又被不少营销号恶意炒作,使得一本原来是为了让小学生更好地了解性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不受侵犯的性教育课本,竟在营销账号的炒作之下,成为了供成人意淫的“色情”内容……就在这样的“争议”下,如今,这本读本最终被学校收回。

或许,我们的性教育读本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应该以正确的方式看待“性教育”这个问题,其实孩子的世界很单纯,正确的引导是有益的。“浙江教育厅对该书引发的争议也作出回应表示,这套书的内容并无不妥,只要“学校老师尽到指导责任,帮助孩子正确理解书中的内容”。”我们的确面临一些所谓“敏感”话题,但是“性教育”在青少年的健康教育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但这更需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共同促进,也需要全社会以更加理性、健康的心态看待这个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家长社会都应有责
家庭是教育孩子认知世界的窗口,学校是培育学生成人的保健室,社会是秉持善恶的熔炉。
而未成年人凌辱猥亵乃至强奸他人事件的频发,一是缺失相应的司法惩戒,致使一些小恶棍们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二是教育缺失了法制的重要一环。
很多情况下,孩子们只是把校园霸凌当作是解决矛盾的一种手段,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三是学校和家庭对校园霸凌的忽视,孩子们不知道如何面对校园霸凌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专家认为,一方面学校要挥主导作用,改变性教育观念,创新性教育课教学方法,改变视性知识为“雷区”的现状,堵漏补缺,正确引导学生,增强其防范性侵犯的意识和能力。与此同时,也注重法制教育,明确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亟须立法和执行部门调研并出台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在法律逐步完善之前,从监督管理到观念教育,学校和家庭的前两道防线必须筑好。家长也应对孩子的性教育、法制教育进行正确的引导。
对于该起事件,乃至近年频发的未成年人霸凌、猥亵强奸他人事件您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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